南昌航空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 执行标准(试行)
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规范学院本科生综合素质测评,特制定本办法。如无特别说明,有效加分、扣分项目均为综合素质测评学年,不在综合素质测评学年期间的项目不能作为加分、扣分依据。
综合素质测评分=学习成绩测评分×70%+品行诚信与素质评分×30%,其中品行诚信与素质评分(加分细目+扣分细目)100分封顶。
第一部分 学习成绩测评
学习成绩测评分=学习成绩+外语等级奖励分。
学习成绩奖励分:通过CET- 4加1分,通过CET- 6加3分,CET- 4、CET- 6考试425分及以上计为通过,603.5分及以上计为优秀,优秀的再加1分。CET- 4、CET- 6奖励分每学年都加分,如CET-4, CET- 6在同一学年通过的,取最高分加。
第二部分 品行诚信与素质测评
一、品行诚信与素质测评加分细目
(一)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方面
1、参加校党校学习合格加1分,入党积极分子(即入党推优)加1分,预备党员加1.5分,仅限当学年加分一次;党员加2分(每学年都加)。此项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分加分。
2、无偿献血加2分。
(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方面
1、担任学生干部
校学生会执行主席加6分,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院团委副书记、院学生会主席、一年级的班级管理员(任职满一年后)、院班工委主任、院寓管委主任等加5分,学生会副主席、社团联合会主席、学生党支部书记、班工委和寓管委副主任加4分,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班工委等各类部长级干部、党支部副书记、社团联合会副主席、学生党支部委员、各社团会长、班长、团支书加3分,校院两级团委、学社会各类副部长级干部、足球和篮球队长、各社团部长、班学习委员、自律部干事加2分;班级其他学生干部(含心理保健员、班级通讯员、寝室长)、校院两级团委学生会干事(不含自律委干事)、各社团副部长及其它部门的一般学生干部(如教务处信息员、卧龙苑学干等)加1.5分。考核优秀(优秀干事,优秀部委)的累加1分。同时担任多个职务加分不累计,按最高项加分。(校学生团工委、学生就业服务工作委员会、学生校友工作委员会等学生干部参照加分)
2、参加社会实践、志愿者
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及公益性活动者加1分,1分封顶(需相关证明)。
3、参加技能培训
(1) 参加各类学术、学科技能培训加1分,1分封顶(有结业证书或培训证明,不含驾照)。
(2)在校教务处报考计算机二级(国家),考试成绩合格的加1分,在校教务处报考计算机三级(国家),考试成绩合格的加2分,获高级程序员证的加3分。此项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分加分。
4、各类媒体发表文章
以材料学院名义或报道材料学院相关内容的,在国家政府网站以及新浪、新华网等媒体上发表的文稿每篇加10分(不封顶);在省级政府媒体以及下属部门媒体,如:省教育厅,团省委等的网站上发表的文稿每篇加5分,10分封顶。
在《南昌航空大学》报、南昌航空大学网站首页上发表的文稿每篇加1分,10分封顶;在《共青园》杂志、卧龙苑网站以及材料学院网站发表的文稿每篇加0.5分,5分封顶。
一稿多投按最高分加分,不累加,如有争义由辅导员裁决(需证明材料),一篇文章有多位作者的,其他作者加分按总分的1/(2n-2)(n为其他作者的排名,)计算。
(三)文化艺术与身心健康
大一学生早锻炼(早读):出勤率90%-95%加1分,95%-98%加2分,98%以上加3分,99%以上加4分,100%加5分。
参加各类演出、义务劳动、报告会、运动会观众等活动:每参加一次加0.5分(参加防汛救灾、参加抗击疫情救助等加1分/次),3.5分封顶。
(四)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方面
参加院级比赛加0.5分;参加校级比赛加1分(注意:校“三小”立项加1分,申报未立项加0.5分;参加省级比赛加2分;参加国家级比赛加3分;参加国际级比赛加5分。比赛如果是行业协会举办的,应降一级加分。同类比赛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分加。
(五)其它获奖或表彰方面(不含各级各类奖学金)
1、综合类奖励或表彰
(1)个人荣誉或表彰
学院级荣誉或表彰每次加2分,校级荣誉或表彰每次加5分(注:获军训优秀学员的只加0.5分),省级奖励或表彰每次加10分,国家级荣誉或表彰每次加20分。同类荣誉或表彰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分加。
(2)集体荣誉或表彰
学院级荣誉或表彰每次加0.5分/人,校级荣誉或表彰(文明寝室或卫生优秀寝室,0.5分/人/次,3分封顶)每次加1分/人,省级奖励或表彰每次加3分/人,国家级荣誉或表彰每次加5分/人。同类荣誉或表彰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分加。
(3)综合类竞赛(含才艺、体育、文学、CCTV英语大赛等)
参加国家级综合类赛事获优秀奖(等同于第4至8名,下同)的加4分,获三等奖(等同于第3名,下同)的加5分,获二等奖(等同于第2名,下同)的加7分,获一等奖(等同于第1名,下同)的加10分;
参加省级综合类赛事获优秀奖加2分,获三等奖加3分,获二等奖的5分,获一等奖的7分;
参加校级综合类赛事获优秀奖的加1分,获三等奖的加1.5分,获二等奖的加2分,获一等奖的加2.5分;
参加院级综合类赛事获获优秀奖的加0.2分,三等奖的加0.5分,获二等奖的加1分,获一等奖的加1.5分;
属于团体赛的按获奖等级每个成员都加该等级规定的奖励分(前述不同赛事、运动会不同项目可以累加)。同类荣誉或表彰加分不累计,按最高分加。
2、学术科技类竞赛
学术科技类竞赛包括:力学、化学、数学建模、物理实验竞赛、铸造工艺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航模、电子设计竞赛、智能汽车竞赛、三小、挑战杯等。
参加院级学术科技竞赛,获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优胜奖加0.5分;参加校级学术科技竞赛,获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胜奖加1分;参加省级学术科技竞赛,获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7分、三等奖加5分,优胜奖加3分;参加国家级学术科技竞赛,获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4分、三等奖加10分,优胜奖加5分;参加国际学术科技竞赛,获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1分、三等奖加15分,优胜奖加10分;同样一个比赛获得多级别获奖的,其加分只按最高分加。
不同系列可累加。以协会、学会形式举办的各类赛事按低一个级别计算加分。一个奖项,有多个获奖者时,其他获奖者其加分按总分的1/(2n-2)(n为其他作者的排名,)
创业实践方面:正式注册公司实体,法人代表加8分,其他股东加4分;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为准)加5分。
3、学术论文、专利
在国家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加20分,通过国家发明专利初审加4分,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得分减半,发表文学作品加15分;在省级主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作品加10分,在省级报刊杂志发表文学作品加5分。 论文、文学作品、专利中有多个作者或专利权人时,其加分按总分的1/(2n-2)(n为作者的排名,)计算。
(六)测评小组评价方面
测评小组(测评小组由班主任、班长、书记、学委、4名非学生干部组成)根据学生的现实表现,给每位同学打分,并参考扣分细目,给予学生评分,分值0-5分;考评小组按0.5分一个档给分,有处分的同学,考评分最多得2.5分,得5分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学生得分为考评小组每位成员打分的算数平均值。
二、品行诚信与素质评扣分细目
1、经抽查夜不归寝且未请假者,每次扣3分。
2、经抽查旷课者,每次扣1分,迟到每次扣0.5分。
3、节假日未经请假,擅自早退、未如期返校者,每次扣1分。
4、寝室卫生状况遭通报批评者、饲养宠物、违章用电、使用禁用电器者,私拉电线者,每人每次扣0.5分。
5、经抽查自习时间(周日至周四晚上7:00到9:00)玩电脑游戏者,每次扣0.5分。
6、一年级早操出勤率在60%-85%之间者,扣2分;在60%以下者,扣5分;拒不出操者扣10分。
7、较严重违纪受到学院通报批评者,每次扣3分。(疫情期间,未按时健康打卡超过3次的,每次扣0.5分)
8、受校警告处分者扣 10分/次,严重警告处分者扣 15分/次,记过及留校察看处分者扣 20分/次。
9、测评小组评价为不合格者累计扣0-2分。
本办法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二二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