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为确保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根据《南昌航空大学2021年复试工作方案》和《南昌航空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我院研究生教育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依据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本办法,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二)所有调剂考生(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志愿的填报、复试通知的确认以及待录取通知的确认。
(三)我院设定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期间原则上不得解锁。
(四)考生申请调剂前,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南昌航空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目录》,了解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学院联系方式等信息、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政策区别。
二、调剂基本原则
(一)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国家线。
(二)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本科所学专业为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冶金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焊接技术与工程、功能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等材料类相关或相近专业。
(三)第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报名
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20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预计22日正式开通,具体时间以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准。关闭时间以满足各专业调剂所需报名人数为准。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二)选拔
1.学院对申请调入我院专业的调剂考生进行选拔。学院制定了明确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量,择优选拔。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选择,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始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综合考量初始科目及分数、报考院校综合排名和学科水平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学院对申请调入我院专业的调剂考生进行选拔时会综合考虑学生初试总成绩、英语成绩、数学成绩、专业成绩、初试专业课与调入专业相关度、毕业学校专业学科水平、报考院校学科水平等进行综合考虑,与本硕士点研究领域或方向吻合度优先选拔。我院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小于 120%,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类别)应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类别),可按照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要求的考生人数安排复试。
3.学院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管理平台向初选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如报名调剂的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视为主动放弃我院的调剂志愿。学院可自定考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的时间,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学院可撤销复试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复试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4.我院将及时对接受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信息进行公开。
5.我校会根据考生在研招网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添加接受复试的调剂考生进入我校钉钉“南昌航空大学研究生院”组织架构中。未下载注册的考生,会收到提示短信;更改了手机号,请及时与学院取得联系。
(三)复试
考生参加远程网络复试,具体要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通告。
我院2021年调剂考生第一批次复试预计将在3月24-26日进行综合面试。根据调剂考生第一批次复试录取名额情况,决定是否启动调剂考生第二批次调剂及复试计划。
(四)待录取
我校将根据学院报送的待录取名单,及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管理平台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已经接受了其他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则视为主动放弃我校的待录取资格。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服务系统内通知,须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我校将撤销其待录取通知,递补其他考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确认导致待录取通知逾期被撤销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信息公开公示
(一)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初试总分等信息)将在我院主页进行公布。
(二)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将在我院公示3个工作日及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示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三)因考生未按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填报调剂志愿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或待录取资格,必要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五、其他事项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院2021年4月30日前的招生调剂工作,解释权归南昌航空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六、调剂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侯老师181******968;
王老师136******0595,0791-83863516。
南昌航空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3月19日
南昌航空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