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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温馨提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9-14 16:01:23 浏览次数: 【字体:

温馨提示:

同学们,根据南昌大学校教字[2007]188号文件关于“南昌航空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一)   未取得本科毕业资格者;

(二)   因考试舞弊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