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宏瑞兴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为回馈母校、感恩社会,提高母校的教学质量、改善教学环境。我校杰出校友叶志向母校五年内( 2019年至2023年)捐赠人民币100万元壹佰万元人民币 ,设立“宏瑞兴奖助学金”,根据捐赠方相关意见要求和我校社会奖学金管理办法及工作安排,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宏瑞兴奖助学金”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奖学金的评选及奖励实施。
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各系系主任、学工办主任、参评学生带班辅导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秘书处,秘书由学工办主任兼任。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2.讲文明、讲道德、讲理想,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文明道德风尚;
3.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并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文艺体育活动,注重全面素质培养。
(二)主体资格
1.学院在校大四建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本年度未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它社会奖学金;
3.本学年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4.大学四年只能获得一次。
5.有课程成绩考试不及格或中期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评。
三、奖励金额及名额分配
1. 全院奖励11名学生,每人奖励2000元。
2.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分配7个指标,其他专业各分配1个指标;如果大四贫困生中个别专业(系)没有达标的学生,则推荐大四其它专业(系)贫困生中的达标学生,如仍无达标学生,则推荐相应专业(系)的非贫困生中的达标学生。
3. 按照综合素质测评总分的高低进行推荐,分数相同时,按学分绩的高低进行推荐。
四、评选办法和程序
1.学院学工办下发通知,并明确名额分配;
2.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南昌航空大学社会奖助学金申请表》;
3.申请学生的辅导员、班主任初审后,提交学院学工办汇总;
4.学院评选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学生代表综合学生各项表现,进行评审,提出奖学金获奖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
5.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
6.学校大学生资助中心会同出资方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人选。
五、其它
1. 本办法的未尽事项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28日起施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5日